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我爱我家”优选增值服务产品细则
凡订购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卡中心”)“我爱我家”优选增值服务产品(以下简称“我爱我家”或“本产品”)的中信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仅限主卡持卡人购买,以下简称“持卡人”),在产品有效期内,可享受零起点短信提醒服务、免除卡片挂失手续费服务、电话医生服务、重疾绿色通道服务和重大疾病全球二次诊疗服务,附赠家庭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意外住院医疗保险金及意外伤害保险金服务(具体权益以权益列表为准,不同产品享受不同的权益,此处仅为列举)。
请持卡人仔细阅读,若持卡人同意申请办理相关产品,即表示其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业务细则及相关收费标准,并且对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特别提示:
1.请持卡人重点关注本协议加粗加重或变更颜色的部分内容。
2.请持卡人认真阅读相应保险条款,附赠保险服务权益以相应保险条款为准,卡中心不对保险服务及理赔事宜提供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本细则中的相关保险条款可能存在滞后性,具体以承保保险公司提供为准。
3.卡中心将通过如下方式取得持卡人其他家庭成员(不含未成年子女)同意及认可:附赠持卡人其他家庭成员(不含未成年子女)的意外伤害险须其他家庭成员作为被保险人通过链接转发+短信验证方式明确同意后方能生效。由持卡人转发至其家庭成员(不含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通过点击链接/登录网站进入团体保险投保确认页面,填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并完成手机短信验证,通过前述方式完成非持卡人的团体保险投保意愿确认。如其他家庭成员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则视为该部分保障未生效。
4.为了保证服务权益的延续性,本产品将在到期后自动续期并扣费。产品到期前,卡中心将发送续期提示短信。若持卡人需退订本产品,请致电卡中心客服热线40088-95558申请办理。
5.持卡人在成功购买本产品后,根据监管的要求,持卡人个人的姓名、证件号码、订单号、订单日期及商品代码将给到卡中心合作的承保保险公司和服务合作机构,为持卡人进行投保和提供服务。
一、增值服务权益内容
二、服务有效期
(一)“我爱我家”优选增值服务产品提供的重疾绿色通道服务、重大疾病全球二次诊疗服务、电话医生服务及附赠的保险权益自成功购买的次月10日凌晨生效,零起点短信提醒服务、免除卡片挂失手续费服务自成功购买之日起次日凌晨生效。从生效日开始有效期为一年,以持卡人购买产品的具体期限为准。
(二)“我爱我家”优选增值服务产品到期后,若持卡人未主动退订该增值服务,为了保证服务权益的延续性,则服务权益将自动续期,产品到期前,卡中心将发送续期提示短信。卡中心将于服务到期后的3个自然日内从持卡人信用卡账户中扣除续期的服务费用。若持卡人需退订该增值服务,请致电卡中心客服热线40088-95558申请办理。
三、收费标准及规则
(一)中信银行信用卡“我爱我家”优选增值服务产品费用,按户计收,每位主卡持卡人(无论持有几张主卡)仅限订购一份,若一位主卡持卡人订购多份同款优选增值服务产品也仅能享受一份该款优选增值服务产品的功能。
(二)仅限主卡持卡人订购“我爱我家”优选增值服务产品。
(三)“我爱我家”优选增值服务产品价格,以卡中心公告为准。
(四)若持卡人在服务有效期届满前退订本产品,则已收取的产品费用不予退还,服务将提供到原订购周期的截止日结束。
(五)本产品所扣取的费用记入持卡人指定的信用卡当期对账单,由持卡人在账单显示的还款期内正常还款。
(六)“我爱我家C/D”增值服务产品附赠的保险权益,仅限投保年龄为16-70周岁持卡人,若持卡人超过70周岁,卡中心不再扣取产品费用,本产品及附赠保险保障权益自动失效。“我爱我家E”增值服务产品附赠的保险权益,仅限投保年龄为18-75周岁持卡人,若持卡人超过75周岁,卡中心不再扣取产品费用,本产品及附赠保险保障权益自动失效。
(七)“我爱我家”优选增值服务附赠的家庭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为卡中心、被保险人为订购“我爱我家”优选增值服务产品且保险权益已生效的持卡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由于附赠保险含有死亡保险责任,请确认您已就投保事项及保险金额征得了其他被保险人的同意及认可(未成年子女需取得其监护人的同意及认可)。
(八)卡中心将通过如下方式取得持卡人其他家庭成员(不含未成年子女)同意及认可:附赠持卡人其他家庭成员(不含未成年子女)的保险权益须由作为被保险人的其他家庭成员本人通过持卡人所转发的链接予以确认+短信验证方式明确同意后方能生效。由持卡人转发至其家庭成员(不含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通过点击链接/登录网站进入团体保险投保确认页面,填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并完成手机短信验证,通过前述方式完成非持卡人的团体保险投保意愿确认。如其他家庭成员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则视为该部分保障未生效。
四、其他说明
(一)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在不对持卡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不时调整承保本产品附赠保险权益的保险公司,并以网站公告或短信提示等方式通知持卡人,持卡人确认对通知方式无异议。
(二)持卡人保证产品及服务办理过程中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持卡人的个人信息发生改变,请及时拨打客服热线40088-95558进行更新。为了帮助持卡人顺利完成交易、保障持卡人的交易安全、查询订单信息、提供后续权益发放及售后服务,持卡人同意,购买本产品时,卡中心有权收集系统生成商品订单中所获取的持卡人姓名、收货地址、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订单号、持卡人应支付的货款以及支付方式。并有权根据监管的要求,将持卡人个人的姓名、证件号码、订单号、订单日期及商品代码给到卡中心合作的承保保险公司和服务合作机构,为持卡人进行投保和提供服务。
(三)在法律及监管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卡中心保留受理及终止上述产品,对产品条款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产品、更换同等价值产品等)的权利,并有权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对账单告知、电子邮件告知、短信通知或语音电话通知等一种或多种方式提前通知持卡人下述修改事项:提供服务公司变更、本细则的修改或者优选增值服务内容的修改等。该等修改自公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开始生效,持卡人有权在公告期内选择是否同意该等修改。如持卡人不接受该等修改,持卡人应在公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前终止使用本产品,并按照规定办理退订手续。否则视为持卡人同意该等修改,修改后的内容对持卡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如持卡人在进行“我爱我家”优选增值服务附赠的保险权益索赔的过程中有任何欺诈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卡中心有权依照相关信用卡章程和领用合约,中止或终止其信用卡账户或者取消其用卡资格;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卡中心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司法机关举报)的权利。
(五)附赠的保险权益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或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或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卡中心不对保险服务及理赔事宜提供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请购买产品的持卡人认真阅读相应保险条款。本细则中的相关保险条款可能存在滞后性,具体以承保保险公司提供为准。
(六)本细则未尽事项,依据《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银行业监管规定、银行业务规定及金融惯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七)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卡中心可对本细则予以解释,咨询(投诉)电话40088-95558。
(八)“我爱我家C/D”产品:2023年10月1日起购买本产品,附赠的保险服务由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承保理赔及保单查询服务电话956030。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购买本产品,附赠的保险服务由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承保理赔及保单查询服务电话95589。2020年9月30日前购买本产品,附赠的保险服务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承保,承保理赔及保单查询服务电话0755-95518。
(九)“我爱我家E”产品:本产品附赠的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简称“人保财险”)承保,承保理赔及保单查询服务电话为0755-82395518(工作时间)或0755-95518(24小时);本产品附赠的最高1万元意外住院医疗保险金+最高2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金,2022年6月至2024年8月8日(含)订购和续费的订单享有,由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承保理赔及保单查询服务电话95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