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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家无忧”优选增值服务产品细则

凡订购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卡中心”)“家无忧”优选增值服务产品的中信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仅限主持卡人购买,如下持卡人均指主持卡人),在产品有效期内,根据其购买产品所包含的权益内容,可享受零起点免费短信提醒服务、附赠房屋主体及其附属设施损失保险、附赠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附赠民用燃气用户家庭财产保险和附赠室内装潢和室内财产损失保险(具体权益以权益列表为准,不同产品享受不同的权益,此处仅为列举)。请持卡人仔细阅读,若持卡人同意申请办理相关产品,即表示其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业务细则及相关收费标准,并且对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一、增值服务权益内容

(一)权益列表

产品名称 产品价格(元) 产品权益
家无忧
(基础版)
120元/年
12元/月
1.零起点短信提醒服务;
2.免除2次卡片挂失手续费服务
3.房屋主体及其附属设施损失保险服务;(附赠保险服务,最高保额100万元)
4.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服务。(附赠保险服务,最高保额2000元)
家无忧
(尊享版)
199元/年
19元/月
1.零起点短信提醒服务;
2.免除3次卡片挂失手续费服务
3.房屋主体及其附属设施损失保险服务;(附赠保险服务,最高保额100万元)
4.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服务;(附赠保险服务,最高保额2000元)
5.民用燃气用户家庭财产保险;(附赠保险服务,最高保额20万元)
6.室内装潢和室内财产损失保险。(附赠保险服务,最高保额2万元)

(二)权益细则:

1.零起点短信提醒服务内容

在服务有效期内,持卡人每笔消费、取现(无起点金额限制)都会收到短信提醒。

(如办理了ETC服务,ETC交易不提供消费短信通知)。

2.免除卡片挂失手续费服务

在服务有效期内,免收持卡人本人名下中信信用卡挂失手续费。家无忧(基础版)免收2次/年,家无忧(尊享版)免收3次/年。

3.房屋主体及其附属设施损失保险服务;(附赠保险服务,最高保额100万元)

该保险服务为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赠送给主持卡人的保险权益。投保人为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被保险人为订购家无忧增值服务产品且保险权益已生效的持卡人本人。承保公司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该保险为团体保险,持卡人可致电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365天24小时服务热线0755-95500查询或申请保险凭证。

(1)保障金额

每一信用卡持卡人账户在保险期间的赔偿限额如下:

附赠保险名称 赔偿限额
房屋主体及其附属设施损失保险 100万元(人民币)

(2)保障责任

在产品有效期内,因火灾、爆炸、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塌陷、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其他固定物体发生倒塌原因造成房屋主体及其附属设施损失,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提供最高100万元保额赔偿。

房屋主体是指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房屋附属设施包括车库、储藏室、天井、庭院、围栏、防护墙。

(3)受益人

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4)保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能卫士”家庭综合保险条款,注册号【H00001431912017052435531】

(5)附赠保险权益责任免除及投保声明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① 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财产已连续超过60天处于无人照管状态;

② 保险财产被非法占有或持有。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① 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雇佣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② 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及其附属设施的结构;

③ 家用电器使用不当、超电压、超负荷、短路、电弧花、漏电、自身发热、自燃或本身内在缺陷造成其本身的损毁;

④ 保险财产存在设计错误、勘察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施工质量问题;

⑤ 装饰、装修、安装、搭建或维修施工;

⑥ 地震、海啸及其引起的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次生灾害;

⑦ 其他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⑧ 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自然损耗、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物质本身变化、霉烂、受潮、鼠咬、虫蛀、鸟啄、氧化、锈蚀、渗漏、烘烤;

⑨ 行政行为、司法行为;

⑩ 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主义活动、罢工、暴动、骚乱;

⑪ 核爆炸、核裂变、核聚变;

⑫ 放射性污染和其他各种环境污染。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① 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和其他财产发生的任何损失;

② 违章建筑或被政府部门征用、占用的建筑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发生的任何损失;

③ 处于紧急危险状态的财产发生的任何损失;

④ 木质结构房屋、简易屋棚、禽畜棚、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其中的财产发生的任何损失;

⑤ 放置于露天、未封闭阳台、室外公共走廊或庭院内的财产发生的任何损失,但不包括室内家用电器安装在室外的部分;

⑥ 保险财产在保险单中载明地点以外发生的任何损失;

⑦ 玻璃、镜子单独破碎的损失;

⑧ 任何间接损失。

(6)理赔流程

保险公司随时接受被保险人出险报案、咨询服务。客户可通过拨打保险公司全国365天24小时服务热线0755-95500查询保单或进行报案理赔。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将安排查勘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保险事故损失查勘。

(7)理赔资料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供如下材料:保险凭证、事故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损失清单、必要的发票和单据,以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4.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服务;(附赠保险服务,最高保额2000元)

该保险服务为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赠送给主持卡人的保险权益。投保人为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被保险人为订购家无忧增值服务产品且保险权益已生效的持卡人本人。承保公司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该保险为团体保险,持卡人可致电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365天24小时服务热线0755-95500查询或申请保险凭证。

(1)保障金额

每一信用卡持卡人账户在保险期间的赔偿限额如下:

附赠保险名称 赔偿限额
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 2000元(人民币)

(2)保障责任

在产品有效期内,因供电电压或供电频率异常造成家用电器直接损毁,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提供最高2000元保额赔偿。

家用电器是指便携式家用电器,包括便携式电脑、便携式播放器、电动剃须刀、照相机、摄像机及其他类似产品。

(3)受益人

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4)保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能卫士”家庭综合保险附加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条款,注册号【H00001431922017052435561】

(5)附赠保险权益责任免除及投保声明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① 因受损电器适用电压与常规供电电压不一致造成的电器损毁,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② 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财产已连续超过60天处于无人照管状态;

③ 保险财产被非法占有或持有。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① 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雇佣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② 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及其附属设施的结构;

③ 家用电器使用不当、超电压、超负荷、短路、电弧花、漏电、自身发热、自燃或本身内在缺陷造成其本身的损毁;

④ 保险财产存在设计错误、勘察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施工质量问题;

⑤ 装饰、装修、安装、搭建或维修施工;

⑥ 地震、海啸及其引起的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次生灾害;

⑦ 其他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⑧ 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自然损耗、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物质本身变化、霉烂、受潮、鼠咬、虫蛀、鸟啄、氧化、锈蚀、渗漏、烘烤;

⑨ 行政行为、司法行为;

⑩ 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主义活动、罢工、暴动、骚乱;

⑪ 核爆炸、核裂变、核聚变;

⑫ 放射性污染和其他各种环境污染。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① 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和其他财产发生的任何损失;

② 违章建筑或被政府部门征用、占用的建筑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发生的任何损失;

③ 处于紧急危险状态的财产发生的任何损失;

④ 木质结构房屋、简易屋棚、禽畜棚、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其中的财产发生的任何损失;

⑤ 放置于露天、未封闭阳台、室外公共走廊或庭院内的财产发生的任何损失,但不包括室内家用电器安装在室外的部分;

⑥ 保险财产在保险单中载明地点以外发生的任何损失;

⑦ 玻璃、镜子单独破碎的损失;

⑧ 任何间接损失。

(6)理赔流程

保险公司随时接受被保险人出险报案、咨询服务。客户可通过拨打保险公司全国365天24小时服务热线0755-95500查询保单或进行报案理赔。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将安排查勘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保险事故损失查勘。

(7)理赔资料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供如下材料:保险凭证、事故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损失清单、必要的发票和单据,以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5.民用燃气用户家庭财产保险;(附赠保险服务,最高保额20万元)

该保险服务为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赠送给主持卡人的保险权益。投保人为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被保险人为订购家无忧增值服务产品且保险权益已生效的持卡人本人。承保公司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该保险为团体保险,持卡人可致电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365天24小时服务热线0755-95500查询或申请保险凭证。

(1)保障金额

每一信用卡持卡人账户在保险期间的赔偿限额如下:

附赠保险名称 赔偿限额
民用燃气用户家庭财产保险 20万元(人民币)

(2)保障责任

在产品有效期内,因使用以民用燃气为能源的器具、管道、钢瓶及其附属设备引起的火灾、爆炸或因燃气泄漏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提供最高20万元保额赔偿。

民用燃气指正规合法经营的燃气公司所供天然气、人工煤气或液化石油气等民用燃气。

(3)受益人

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4)保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燃气用户综合保险条款,注册号【H00001431912017052482211】

(5)附赠保险权益责任免除及投保声明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① 未经燃(煤)气公司同意,擅自安装、使用、倒灌、拆卸或搬移以燃气为能源的器具、管道、钢瓶及其附属设备;

② 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销售和检验合格的器具、管道、钢瓶及其附属设备。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③ 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主义活动、罢工、暴动、骚乱;

④ 行政行为、司法行为;

⑤ 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⑥ 核爆炸、核裂变、核聚变;

⑦ 放射性污染和其他各种环境污染;

⑧ 自然灾害。

⑨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⑩ 间接损失;

(6)理赔流程

保险公司随时接受被保险人出险报案、咨询服务。客户可通过拨打保险公司全国365天24小时服务热线0755-95500查询保单或进行报案理赔。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将安排查勘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保险事故损失查勘。

(7)理赔资料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供如下材料:保险凭证、事故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损失清单、必要的发票和单据,以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6.室内装潢和室内财产损失保险。(附赠保险服务,最高保额2万元)

该保险服务为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赠送给主持卡人的保险权益。投保人为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被保险人为订购家无忧增值服务产品且保险权益已生效的持卡人本人。承保公司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该保险为团体保险,持卡人可致电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365天24小时服务热线0755-95500查询或申请保险凭证。

(1)保障金额

每一信用卡持卡人账户在保险期间的赔偿限额如下:

附赠保险名称 赔偿限额
室内装潢和室内财产损失保险 共享2万元(人民币)

(2)保障责任

在产品有效期内,因火灾、爆炸等原因造成室内装潢和室内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提供最高2万元保额赔偿。

①室内装潢,包括室内固定安装的各类附属设施、设备,如固定安装的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管道、线路和设备、卫生洁具等;

②室内财产,包括家具、厨房用品、床上用品及服装、文体娱乐用品、除本条第(五)项列明的便携式家用电器以外的其他家用电器(包括室内家用电器安装在室外的部分,如空调室外机、电视信号接收装置等)。

(3)受益人

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4)保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能卫士”家庭综合保险条款,注册号【H00001431912017052435531】

(5)附赠保险权益责任免除及投保声明

以下各项财产不可作为附赠本保险权益的保险财产:

① 邮票、古玩、古书、字画等艺术品、收藏品;

② 有价证券、动物、植物、盆景以及烟、酒、食品、药物、日用消费品;

③ 记录在纸张、磁带、录像带、光盘、软盘、硬盘等媒介上的视频图像、音乐、照片、数据、计算机程序、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图表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④ 手表、笔、打火机;

⑤ 汽车、摩托车、三轮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助动车、游艇等各类交通工具;

⑥ 其他不属于本附赠保险权益的的家庭财产。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① 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

② 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盗窃;

③ 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④ 地震、海啸;

⑤ 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⑥ 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⑦ 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自身损毁;

⑧ 用芦苇、稻草、油毛毡、麦杆、芦席、帆布等材料为外墙、屋顶、屋架的简陋屋棚以及堆放在露天及罩棚、简陋屋棚下的财产,由于暴风暴雨所造成的损失;

⑨ 虫蛀、鼠咬、霉烂、变质。

⑩ 坐落在蓄洪区、行洪区、或在江河岸边、低洼地区以及防洪堤以外当地常年警戒水位线以下的财产,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⑪ 保险标的因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施工、安装装修不善、建筑物沉降以及自然磨损、正常维修造成的损失或引起的费用。

⑫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引起的任何损失或费用。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① 保险标的贬值损失或丧失使用价值;

② 任何间接损失;

③ 任何不保财产的损失;

(6)理赔流程

保险公司随时接受被保险人出险报案、咨询服务。客户可通过拨打保险公司全国365天24小时服务热线0755-95500查询保单或进行报案理赔。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将安排查勘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保险事故损失查勘。

(7)理赔资料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供如下材料:保险凭证、事故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损失清单、必要的发票和单据,以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服务有效期

(一)“家无忧”优选增值服务产品附赠房屋主体及其附属设备损失保险、附赠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附赠民用燃气用户家庭财产保险和附赠室内装潢和室内财产损失保险自购买之日的次月10日凌晨生效,零起点免费短信提醒服务自购买之日起次日生效;

(二)“家无忧”优选增值服务产品到期后,若持卡人未主动退订该增值服务,为了保证服务权益的延续性,则服务权益将自动续期,续期前将会短信通知持卡人续期事宜。中信银行信用卡将于服务到期后的3日内从持卡人信用卡账户中扣除续期的服务费用。若持卡人需退订该增值服务,请致电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热线40088-95558申请办理。

三、收费标准及规则

(一)“家无忧”优选增值服务产品费用,按户计收,每位主卡持卡人(无论持有几张主卡)仅限订购一份,若一位主卡持卡人订购多份同款优选增值服务产品也仅能享受一份该款优选增值服务的功能。

(二)仅限主卡持卡人订购“家无忧”优选增值服务产品。

(三)“家无忧”优选增值服务产品价格,以卡中心公告为准。

(四)若持卡人在服务有效期届满前退订,则已收取的优选增值服务产品费用不予退还,服务将提供到原订购产品的有效期结束为止。

(五)所扣取的优选增值服务产品费用记入持卡人指定的信用卡当期对账单,由持卡人在账单显示的还款期内正常还款。

四、其他说明

(一)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在不对持卡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不时调整承保“家无忧”优选增值服务产品中附赠保险权益的保险公司,并以网站公告或短信提示等方式通知持卡人。

(二)持卡人在成功购买“家无忧”产品后,根据监管的要求,持卡人个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将给到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合作的承保保险公司,为持卡人进行投保。

(三)持卡人订购本产品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细则。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变更、调整、终止本产品之权利并有权调整或变更本细则。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将提前公告或通知(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通知,具体可供选择的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对账单告知、电子邮件告知、短信通知或语音电话通知等)持卡人下述修改事项:本细则的修改或者“家无忧”优选增值服务内容的修改等。该等修改自公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开始生效,持卡人有权在公告期内选择是否同意该等修改。如持卡人不接受该等修改,持卡人应在公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前终止使用本业务,并按照规定办理退订手续。否则视为持卡人同意该等修改,修改后的内容对持卡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如持卡人在进行“家无忧”产品购买人综合意外伤害保险索赔的过程中有任何欺诈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卡中心有权依照相关领用合约,中止或终止其信用卡账户或者取消其用卡资格;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卡中心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司法机关举报)的权利。

(五)如您的个人信息发生改变,请及时拨打客服热线40088-95558进行更新;

(六)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于任何时间及在其认为适当情况下修改本细则的权利 ,并通过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将此等修改通知持卡人。

(七)保险权益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服务电话:0755-95500)提供,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不对保险服务及理赔事宜提供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请购买产品的持卡人认真阅读相应保险条款。

附件

附件1.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能卫士”家庭综合保险条款注册号【H00001431912017052435531】

附件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能卫士”家庭综合保险附加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条款 注册号【H00001431922017052435561】

附件3: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燃气用户综合保险条款 注册号【H0000143191201705248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