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充服务协议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行为,您(个人客户)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卡中心”)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自动充服务(以下称“本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如果您对本协议条款或本服务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通过卡中心的客服热线(客服热线:40088-95558)进行咨询和投诉。

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您对本协议有任何异议,或者无法准确理解卡中心对条款的解释,请立即终止申请本服务,不要进行后续操作。您通过勾选方式接受本协议、使用本服务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视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且对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特别提示:

1. 请您重点关注本协议加粗加重或变更颜色的部分内容。

2. 卡中心仅提供网络支付业务,话费充值服务由合作商户(如手机通讯运营商、充值接口合作服务商等,以下合称“合作商户”)提供,卡中心不对话费充值服务及合作商户的行为提供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1.服务内容

自动充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是卡中心与合作商户合作(具体合作商户名称以动卡空间APP前端服务详情页显示为准)通过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动卡空间APP(以下简称“动卡空间”)为您提供的服务。本服务根据您的授权,当您指定的手机号码(以下简称“指定手机号码”)触发您设置的充值条件时,授权卡中心在收到支付指令后按照您设置的话费充值金额和扣款方式,从您指定的账户扣划资金给合作商户,由合作商户向指定手机号码交纳话费。通过本服务,您可以为指定手机号码按照设定的充值条件自动充值话费。

2.使用须知

2.1 您使用本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种社会公共利益、公共道德等,并应遵守本协议、卡中心发布的各有关业务规则和通行的金融惯例等。您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或不正当交易等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您自行承担,且卡中心有权采取本协议约定的措施并向您追究违约赔偿责任。

2.2 身份识别方式:您同意卡中心对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提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付款账户、手机号码等)进行校对核验,并以密码校验、短信验证码、人脸识别等身份识别方式对您的身份进行认证识别。

2.3 交易验证方式和交易规则:

2.3.1 成功开通本服务,即表示您委托并授权卡中心按照您设定的充值日期(以下简称“设定日期”,如XX月XX日)、充值金额、指定手机号码等条件,根据设定日期从您指定的扣款账户(即“付款账户”)中自动扣划资金给合作商户(即“收款人”),用以为您指定手机号码,自动充值您指定的话费金额,且卡中心不再需要与您逐笔进行交易确认。在您设定日期前5日,卡中心将通知您充值金额、扣款日期等内容,通知方式以卡中心采用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动卡空间通知等方式。如您在设定日期前未提出异议,将按照充值金额扣款。

2.3.2 卡中心将按照您设定的付款账户、自动充值金额、指定手机号码等信息向合作商户支付。当卡中心验证通过您的身份信息后,您同意卡中心依据合作商户发出的支付指令对付款账户进行扣款,而不再与您逐笔进行交易确认。您应确保在扣款日,指定账户状态保持正常(并未发生挂失、冻结、撤销等),且账户余额及支付限额足以支付充值金额款项。因指定账户原因导致自动充值不成功的,卡中心将向您返回支付失败信息,如因此导致充值不成功由您自行承担责任。

2.3.3 您如发生身份证件信息变更等,应当及时与卡中心联系办理资料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您承担。您应妥善保管您的身份信息、密码及付款账户信息,不得将以上信息向他人透露。如您的付款账户信息或密码或您的身份信息泄露或银行卡遗失,您应及时通知卡中心,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因您泄露身份信息、付款账户信息、密码或丢失银行卡等所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卡中心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2.3.4 为开通本服务,您需要在服务页面填写指定手机号码、设定自动充值金额、指定充值日期及付款账户。您保证,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因您填写信息有误、提供资料不真实或不完整等所造成的损失(如指定手机号码填写有误所导致的充值错误损失等),您应自行承担并自行与合作商户协商解决。如拟更新已提供的资料,您应及时按照卡中心的规定进行变更,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您自行承担。

2.3.5 您成功开通本服务后,卡中心将根据您的设定日期、设定金额、手机号码等条件,在设定日期为指定手机号码进行自动充值(若您开通本服务之日为设定日期当日,则自动充值将从下个设定日期开始生效),根据您的设定日期在指定月自动充值1次,每次充值金额上限为500元。若指定手机号码欠费金额超出上述充值金额上限或者您自行选择的充值金额较低等,会使得指定手机号码仍处于欠费状态。同时,因网络波动或运营商维护等原因,可能出现延迟到账、充值失败、部分面值无法充值的情况。您需结合上述限制条件和自身实际消费情况等,综合考虑充值到账所需时间、话费及流量用量增长、付款账户余额不足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自动充值金额,如因您选择的自动充值金额较低导致您手机欠费逾期时间增长或其他损失等由您自行承担。

2.3.6 卡中心有权根据您资信情况或交易记录等,决定是否受理您的话费自动充交易;卡中心有权要求您提供账户资料、验证信息等相关要素对您身份及使用本服务的权限进行核实。您应妥善保管您的个人资料和交易验证信息,并对通过以上信息完成的本服务项下交易负责。

2.3.7 您应通过动卡空间使用本服务,并遵守本服务操作说明、规范要求等。因您不按约定方式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2.3.8一旦您使用本服务,且通过动卡空间发送相应指令的,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中止、终止或失效,基于该指令所涉及的款项和费用变动不可撤销。

2.3.9请您关注您指定的手机号码的状态,若您指定的手机号码为虚拟号码、空号,或发生销户、离网、携号转网等情况,为了避免您的资金损失,请您提前联系卡中心关闭指定手机号码的自动充服务。否则,由此导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2.3.10 您不得以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本服务所涉及的应付款项。

2.3.11 签约页面展示下个充值日期为预计算日期,实际充值日请以系统执行成功下发的预扣费短信和实际扣费情况为准。

2.4 开通本服务后,您可以在“自动充”开通列表页查看您填写的指定手机号码,或修改自动充值金额和设定日期,或关闭指定手机号码的自动充服务。

2.5 您保证付款账户为您本人所有,否则因此导致的责任由您自行承担。您应当对自己的账户信息进行妥善保管,通过相关账户信息进行签约操作的行为均视为您本人的行为。

2.6 您声明:本协议内容不受您所属国家或地区的禁止,否则,您应立即终止开通或停止使用本服务。您承诺:您开通、使用、关闭本服务的行为合法、有效,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您应赔偿卡中心或任何第三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2.7 如您需要发票,请您拨打合作商户客服电话,由其为您开具发票。您可从手机充值的充值列表页和详情页查找对应的合作商户客服电话。

3.服务授权

为开通并享有本服务,您理解在您勾选本协议时即视为您对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进行一次性授权,具体如下:

3.1 卡中心可以将本服务的签约信息同步给合作商户,包括充值手机号、充值日期和充值金额或套餐。您确认,您使用本服务的意思表示出自您的真实意愿;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您授权合作商户向卡中心发送支付指令,该指令及扣款数据均为您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3.2 在使用本服务时,您同意卡中心在收到合作商户发出的支付指令后,使用付款账户中的资金向合作商户付款,同意卡中心为您完成扣付款,而不再与您逐笔进行交易确认,同意合作商户为指定手机号码进行充值,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交易账单请您通过动卡空间的账单功能查询并按时还款。

3.3 如本服务项下的自动充值失败,卡中心可以根据返回的失败信息,通过动卡空间推送消息等方式通知您自动充值失败的结果。

3.4 您委托卡中心对于指定手机号码进行自动充值,即视为您授权卡中心为完成充值交易而使用您提供的交易信息并直接通过付款账户完成交易,而无需再次征得您同意。

3.5 卡中心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和您授权的范围内采取风险防控措施,使用您进行话费自动充的相关资料和交易记录。卡中心有权对您的注册资料和交易信息进行查阅。如卡中心对您注册资料或交易信息存疑,或认为存在安全隐患可能时,您应配合卡中心进行相关调查,如您拒绝配合卡中心进行相关调查,或卡中心有证据证明或判断您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不当开通本服务;(2)不当使用本服务;(3)违反本协议约定;(4)利用本服务从事违法违规行为;(5)利用本服务侵犯任何其他第三方权益的行为;(6)其他违约、违法或违规行为,则卡中心可采取以下一种、多种或全部措施:(1)限制您账户交易权限;(2)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3)中止或停止您使用本服务的权利;(4)冻结您账户;(5)要求您提供必要的凭证;(6)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如您的违约行为给卡中心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您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6 卡中心有权根据合理的判断(3.5所列行为),暂时或永久拒绝您使用本服务。

3.7 您同意并授权卡中心基于向您更好提供本服务的目的,保留并使用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数据信息(不少于三年)。

3.8 如您的任一授权要素发生变更时,请及时与卡中心联系变更,因您未及时更新授权信息,导致本服务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若卡中心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信息不实、非法、无效或不完整,卡中心有权拒绝、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卡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9 您开通本服务,则授权立即生效,卡中心后续服务均基于您的此次一次性授权,无需再次获得您的授权;如您需要取消对卡中心的授权,则您应当申请退订本服务。

4.个人信息的处理

您知悉并同意,卡中心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为顺利开展本协议所约定的话费自动充值的目的,对您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等处理,具体内容如下:

4.1 为提供本服务,卡中心将在法律法规许可和您授权的范围内处理您进行话费自动充的个人信息,包括付款账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充值手机号码、充值日期,充值金额或套餐等信息。

4.2 卡中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的个人信息将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保证您个人信息的存储安全,卡中心致力于使用各种安全技术及配套的管理体系来尽量降低您个人信息被泄露、毁损、误用、非授权访问、非授权披露和更改的风险,例如通过网络安全层软件(SSL)进行加密传输、信息加密存储、严格限制数据中心的访问等。您知悉并同意,尽管采取上述合理有效措施,由于技术的限制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手段,即便竭尽所能加强安全措施,也不可能始终保证百分之百的个人信息安全,卡中心将尽力确认您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4.3 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为您提供本服务及提升服务质量,卡中心将在以下情形中使用您的个人信息:(1)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2)根据服务使用要求,将必须的个人信息给到合作商户,如指定手机号码等;(3)卡中心会对本服务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可能会与合作商户或公众共享统计数据,但统计信息中不包含您的任何个人身份识别信息。

4.4 卡中心承诺除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您知悉并同意卡中心仅在以下情形中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商户)提供您的个人信息:(1)为使您完成自动充值交易实现交易目的,卡中心需要向您的交易相对方,即合作商户,提供交易号和相关支付信息;(2)因本服务需要合作商户提供相关服务,所以必须对合作商户提供您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才能为您提供本服务,具体合作商户的名称和联系方式以服务页面公示的内容为准;(3)您参与卡中心与合作商户联合开展的抽奖、竞赛或类似推广活动,卡中心可能与合作商户共享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为完成活动所必要的信息,以便合作商户能及时向您发放奖品或提供服务,具体信息要求以活动页面显示为主。

4.5 您可以在订单/服务页面中清除或删除信息(如自动充服务信息等,具体以页面允许清除或删除的内容为准)。

4.6 若您是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请您的监护人阅读本协议,并在征得您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本服务,若您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内容等,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法规承担因此而可能引起的责任。您并应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避免沉迷虚拟的网络空间,养成良好上网习惯。您使用本服务的行为视为您与您监护人均同意并授权卡中心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如您的监护人不同意您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本服务,请您立即终止使用本服务并及时通知卡中心,以便卡中心采用相应的措施。

5.协议变更

5.1 您同意,卡中心可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业务实际情况等的变化调整本服务的服务内容和手续费用,并对本服务或本协议进行变更(如修改、升级、改造、暂停或终止等)。如本服务或本协议发生变更,卡中心将于执行前通过短信或动卡空间通知、公告等方式(卡中心有权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方式)通知您。该等变更自通知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开始生效。如您不同意变更,您有权关闭本服务,否则视为您同意该等变更,该等变更对您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您在该等变更生效后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该等变更,该等变更对您具有法律约束力。

5.2 您可以在动卡空间充值中心开通自动充页面查看本协议的最新版本及生效日期,卡中心鼓励您在每次使用本服务时都查阅本协议。

6.差错和争议的解决

6.1 因您未按规定操作,或您自身其他原因造成充值指令未执行、未适当执行、延迟执行等,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您应及时通过拨打卡中心的客服热线40088-95558通知卡中心,卡中心将积极调查并告知您调查结果。

6.2 如您和卡中心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卡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3 涉及合作商户以及交易支付指令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扣款环节中遇到的任何问题,您应与合作商户协调解决,卡中心不对您与合作商户之间的纠纷承担任何责任,仅视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

6.4 如您对扣款项目、扣款金额等有异议由您自行与合作商户协商处理。

6.5 如因合作商户错误导致卡中心不能按约定扣划资金或致使您及合作商户发生损失的,卡中心不承担责任,由您与合作商户协商解决。

7.协议的中止和终止

7.1 如您需要终止本协议,您应通过动卡空间主动终止使用本服务。您终止使用本服务不影响终止使用前已经发生的充值指令的执行,无论该指令是否完成,也不能消除终止使用前已经发生的充值指令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您也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7.2 您可以主动向卡中心提出终止服务,由卡中心解除本协议。您终止服务后,您可重新发起签约开通本服务。但本协议终止后,卡中心仍保留下列权利及义务:

7.2.1 保留和合理使用您的注册资料及以前的交易行为记录。

7.2.2 如您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等,或因您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前发生的交易在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后引发争议的,卡中心仍可要求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保留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的权利。

7.3 您的付款账户申请销户时,该账户的代收功能也被注销,本服务自动终止。

8.违约责任

8.1 您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内容,给卡中心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卡中心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9.未尽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项,以《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银行业监管规定、银行业务规定及金融惯例等有关规定为准。

10.其他

10.1 卡中心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基础保障义务,但对于下述原因导致的协议或服务履行障碍、履行瑕疵、履行延后或履行内容变更等情形,卡中心不承担责任,但卡中心会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争取尽快恢复正常服务:

10.1.1 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

10.1.2 因电力供应故障、电力部门技术调整、通讯网络故障、黑客攻击等公共服务因素或第三人因素;

10.1.3 在卡中心已尽善意管理的情况下,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系统检修或不稳定等因素。

10.1.4 由于合作商户系统问题,相关作业网络连线问题等因素。

10.1.5 其他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即使能够预见也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况。

10.2 您自愿使用本服务。您已了解可能因网络或通讯线路故障及断电、停电等其他卡中心不可预测、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您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出现失败、充值速度慢、信息传递延误以及本服务暂时无法使用或者被取消、暂停或终止的情况。如出现上述情况,您可在上述意外因素消失后重新使用本服务。您因上述不可预测、不可控制的情况及其他非因卡中心原因遭受的损失,由过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卡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3 本服务通过网络实现,卡中心非网络服务商,您理解并同意本服务使用过程中所需的合理时间。您理解并同意,本服务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相关费用(如数据流量费用等),您需自行向运营商了解相关资费信息,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10.4 自动充值成功后的到账短信由运营商提供,仅供您参考,卡中心不承担对其金额准确性、时效性的保证责任,实际充值到账时间与到账金额以您进行自动充交易的结果为准。

10.5您在下单页面勾选“本人已阅读、理解并同意”后,视为您已详尽阅读并完全知晓、理解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 本协议自您点击“立即签约”进行确认时生效,至您申请终止本服务或卡中心终止本服务之日止。

10.6 您确认:您已仔细阅读了本协议,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愿意遵守本协议全部内容;卡中心已应您的要求对与您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说明,您对该等条款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